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金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111********65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辽0111民初3355号 |
案号 |
(2020)辽0111执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赵茂宇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港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赁费81570元。二、被告金凤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444元,公告费560元,由原告负担2714元,由被告负担229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时间 |
2020-05-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