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程胜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311********09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辽0103民初10074号 |
案号 |
(2020)辽0103执11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金文红、程胜玉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贷款本金479 347.06元;二、被告金文红、程胜玉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贷款的利息(含罚息、复利)54 198.52元(截止2018年5月25日,自2018年5月2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等费用按合同约定计算);三、驳回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2-24 |
发布时间 |
2020-05-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