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01********10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1302民初6760号 |
案号 |
(2020)皖1302执18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斌于2018年12月15日前支付原告刘海锦施工费、材料费20000元整,余款原告刘海锦自愿放弃;二、案件受理费155元,原告刘海锦自愿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5-13 |
发布时间 |
2020-06-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