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会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330********02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桂0330执273号
案号
(2020)桂0330执恢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乐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会敏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王秀借款人民币170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乐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7-01
发布时间
2020-07-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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