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松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730********08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1228民初1024号 |
案号 |
(2020)桂1228执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胡松娥于2018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胡丽萍借款本金人民币19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余款人民币19万元;二、案件受理费7000元,减半收取3500元,由被告胡松娥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20 |
发布时间 |
2020-07-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