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龙绍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404********18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1027民初710号 |
案号 |
(2020)桂1027执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凌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龙绍军自愿偿还原告李义军、覃远路借款本金60万元及至2018年11月21日止利息454892.5元,合计本息1054892.5元。限于2019年9月21日前一次性付清。按本金60万元,从2018年11月22日起按年利率24%计付至还清借款时止。本案诉讼费15546元,适用减半收取7773元,由被告龙绍军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凌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3-20 |
发布时间 |
2020-07-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