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振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524********233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桂0821民初3675号
案号
(2020)桂0821执5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李振奇偿还申请人广西藤县广安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垫付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款等833149.95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833149.95元为基数,从2018年11月1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4-22
发布时间
2020-06-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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