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覃桂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727********014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桂1223民初339号
案号
(2020)桂1223执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凤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覃桂林尚.欠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山县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82376.23元、利息7369. 7元、违约金4709.03元、分期手续费1187.05元,共计95642. 18元,限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自2018年5月31日起产生的利息、违约金、 分期手续费,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的规定计付至款项偿清日止)。案件受理费2192元,公告费700元,共计2892元,由覃桂林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凤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4-28
发布时间
2020-06-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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