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覃桂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727********01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1223民初339号 |
案号 |
(2020)桂1223执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凤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覃桂林尚.欠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山县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82376.23元、利息7369. 7元、违约金4709.03元、分期手续费1187.05元,共计95642. 18元,限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自2018年5月31日起产生的利息、违约金、 分期手续费,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的规定计付至款项偿清日止)。案件受理费2192元,公告费700元,共计2892元,由覃桂林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凤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28 |
发布时间 |
2020-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