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烟台大华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27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681民初4132号 |
案号 |
(2020)鲁0681执10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口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烟台大华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王鹏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9994元、带薪年休假工资2297元,防暑降温费1600元元,共计13891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王鹏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时间履行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烟台大华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口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26 |
发布时间 |
2020-07-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庆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681312771947T |
登记机关 |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烟台龙口市兰高镇驻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