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方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125********14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125刑初63号 |
案号 |
(2020)闽0125执6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方敏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月3日起至2021年1月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二、继续追缴被告人方敏与同案犯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15467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4-01 |
发布时间 |
2020-07-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