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温奇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203********59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430民初887号 |
案号 |
(2020)闽0430执5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建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温奇认应当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熊昌远借款本金7000元,并从2019年6月1日起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按年利率10.95%计算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建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5-08 |
发布时间 |
2020-07-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