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兰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82********32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济高新区民初字第651号 |
案号 |
(2016)鲁0891执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朱立秋、黄珍珠、山东汇佳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华庆杰借款本金6100000元并支付借款利息(其中以6200000元为基数的自2015年8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21止、以6100000元为基数的自2015年12月22日起至本判决限定的还款期限止,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即5.3%的4倍即计算),被告济宁支点石业有限公司、济宁北方玻璃有限公司、董立峰、济宁明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被告朱立秋、黄珍珠、山东汇佳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向原告华庆杰支付律师代理费216850元,被告济宁支点石业有限公司、济宁北方玻璃有限公司、董立峰、济宁明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三、驳回原告华庆杰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宁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01-20 |
发布时间 |
2016-0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