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302********05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302民初3384号 |
案号 |
(2020)赣0302执恢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确认:被告刘刚欠原告张雨逸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22,000元(算至2019年1月9日),合计122,000元。此款由被告在2019年1月26日前向原告偿清。二、如被告未按上述约定的期限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有权以未偿还的全部借款本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320元减半收取计1660元,由被告负担,因原告已预缴,此款由被告在2019年1月26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21 |
发布时间 |
2020-05-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