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白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701********55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琼9028民初1549号
案号
(2020)琼9028执58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限被告白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向原告胡亚波支付工程款18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18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自2018年6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9年7月1日为46800元);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02元,减半收取2351元(原告已向本院预缴),由被告白洋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20-05-21
发布时间
2020-07-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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