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白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701********55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琼9028民初1549号 |
案号 |
(2020)琼9028执5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白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向原告胡亚波支付工程款18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18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自2018年6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9年7月1日为46800元);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02元,减半收取2351元(原告已向本院预缴),由被告白洋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21 |
发布时间 |
2020-07-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