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阿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32725********0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青2725民初53号 |
案号 |
(2020)青2725执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囊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阿群于2019年9月3日之前向原告才旺给付不当得利款项10万元;二、如被告阿群逾期未给付原告才旺不当得利款项10万元,应承担违约金1万元给付原告才旺。如未按本调解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564.2元,由原、被告各承担1782.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囊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青海 |
立案日期 |
2020-03-23 |
发布时间 |
2020-05-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