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阿群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32725********0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青2725民初53号
案号
(2020)青2725执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囊谦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阿群于2019年9月3日之前向原告才旺给付不当得利款项10万元;二、如被告阿群逾期未给付原告才旺不当得利款项10万元,应承担违约金1万元给付原告才旺。如未按本调解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564.2元,由原、被告各承担1782.1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囊谦县人民法院
省份
青海
立案日期
2020-03-23
发布时间
2020-05-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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