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昂文才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32721********05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青2725民初238号 |
案号 |
(2020)青2725执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囊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昂文才仁于2019年12月13日之前向原告马全海给付拖欠劳务费10000元,剩余40000元被告昂文才仁于2020年2月20日前向原告马全海付清。如被告逾期未按调解书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500元,予以免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囊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青海 |
立案日期 |
2020-03-20 |
发布时间 |
2020-05-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