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昂文才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32721********05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青2725民初238号
案号
(2020)青2725执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囊谦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昂文才仁于2019年12月13日之前向原告马全海给付拖欠劳务费10000元,剩余40000元被告昂文才仁于2020年2月20日前向原告马全海付清。如被告逾期未按调解书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500元,予以免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囊谦县人民法院
省份
青海
立案日期
2020-03-20
发布时间
2020-05-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