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永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0121********29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内0925民特7号
案号
(2020)内0925执1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凉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0)内0925民特7号:申请人张永胜与郝冠华于2019年12月11日经凉城县天成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协议如下:申请人张永胜一次性给付郝冠华工资款850元(已给付);申请人张永胜欠郝冠华甜玉米款21000元,张永胜于2020年1月14日付8995元,剩余12005元于2020年3月底前用农资(化肥、地膜、籽种)按当地市场价付清;本协议是申请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签字捺印后即可生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凉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0-05-07
发布时间
2020-07-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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