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詹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424********69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琼9002民初15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9)琼9002执10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琼海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詹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李中华支付借款2260000元,并自2018年2月2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李中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050元,诉前财产保全费4520元,合计31570元,由被告詹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琼海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19-08-14 |
发布时间 |
2020-06-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