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建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60027********66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琼9006民初2798号 |
案号 |
(2020)琼9006执10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万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王强、吴建生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5日内向原告曾令传返还融资款及支付融资回报款合计 13.5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3000元,由被告王强、吴建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万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