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孟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202********2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15民终3910号
案号
(2020)鲁1502执17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维持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2018)鲁1502民初9284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二、山东汇利置业有限公司、孟超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共同偿还付明坤保证金120万元;三、孟超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付明坤损失费52万元;四、孟祥浩、赵森对孟超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付明坤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5-07
发布时间
2020-07-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