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盛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719********0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金裁经字第329号裁决书
案号
(2020)浙07执3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华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浙江开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申请人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2018年10月22日至2019年8月10日的利息,以本金30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千分之7.1计算;2019年8月1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本金30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千分之7.1并加收50%的罚息计算)^~^二、被申请人钱永迪、吴珍、钱凯、瑞安市驰骋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在最高主债权限额375万元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前述四被申请人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申请人浙江开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追偿^~^三、被申请人兰溪市联盛纺织有限公司、盛华、章亦青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前述三被申请人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申请人浙江开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追偿^~^如果被申请人未按本裁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6865元,处理费3373元,合计人民币20238元(已由申请人预交),由被申请人浙江开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钱永迪、吴珍、钱凯、瑞安市驰骋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兰溪市联盛纺织有限公司、盛华、章亦青共同承担,与上述款项一并支付给申请人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06-11
发布时间
2020-07-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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