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秦现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235********57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681民初2781号 |
案号 |
(2020)鲁0681执5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口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秦现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山东龙口佳和工贸有限公司货款25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25元,减半收取213元,保全申请费270元,均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口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2-17 |
发布时间 |
2020-05-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