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金幸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4********32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1)温永城商初字第00258号 |
案号 |
(2020)浙0324执恢6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永嘉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金幸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蒋进通货款145000元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自2011年10月3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蒋进通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200元,减半收取2100元,由原告蒋进通负担500元,被告金幸福负担16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6-19 |
发布时间 |
2020-07-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