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魏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27********22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304民初8493号 |
案号 |
(2020)浙0304执18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瓯海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魏磊应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共同偿还原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溪支行借款本金90595.24元、手续费3124.80元、透支利息(截止至2019年4月29日为3086.56元,从2019年4月3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以借款本金90595.24元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二、若被告魏磊未能履行上述第一项义务,原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溪支行有权对被告魏磊所有的众泰牌小型普通客车(车牌号黑ar92z7、车架号lj8f2c5h6gf908882)拍卖、变卖或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三、被告魏建国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5-28 |
发布时间 |
2020-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