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学中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224********4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1322民初2108号
案号
(2020)桂1322执1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象州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学中尚欠原告来宾象州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4963.49元(利息按年利率8.55%自2019年2月21日起算至2019年9月23日止)、利息逾期罚息47.5元(利息逾期罚息按年利率12.825%自2019年2月21日按月分别算至2019年9月23日止),本息合计105010.99元(2019年9月24日之后的利息按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定于2019年12月20日前偿还4000元,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4000元,2020年1月20日前偿还750元,2020年2月20日前偿还750元,2020年3月20日前偿还20750元,2020年5月20日前偿还30750元,余下本息在2020年6月20日之前还清,原告来宾象州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同意;二、被告王学中未按上述任意一期约定期限履行还贷义务,原告来宾象州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就剩余债权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三、本案诉讼费2400元,减半收取1200元,被告王学中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象州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1-16
发布时间
2020-06-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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