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文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302********5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3刑终198号 |
案号 |
(2020)赣0302执1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维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2019)赣0302刑初131号刑事判决的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项,侦查机关扣押的232万元、赣j90888奔驰轿车予以没收;侦查机关查封的陈香萍名下的三套房屋(不动产权证号分别为2008000168、2007002574、2007008966)属于被告人王志峰的部分,予以没收;王艳红中国银行6216666500000801712账户资金351874.74元、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6226826612400001318账户资金800778.74元、中国工商银行6222081504000071735账户资金68229.38元、中国工商银行1504200402206275939账户资金200000元,陈蔚德中国工商银行6215581504001952890账户资金92.93元、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6226820012401083868账户资金390.78元、中国银行6216606500010116765账户资金1233.19元、萍乡安源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216780010000003831账户资金707.73元,钟萍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6226822012400933186账户资金4156.73元,予以没收;涉案未结算工程款属于被告人的部分,予以没收;均上缴国库;依法追缴被告人刘兵、文亮非法所得人民币三万元,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1-20 |
发布时间 |
2020-07-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