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桂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728********18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0782民初5431号 |
案号 |
(2020)鲁0782执6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王桂江、朱庆彩偿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140000元及截止2016年6月30日的利息30961.13元,共计170961.13元。2、被执行人王桂江、朱庆彩同时付清被执行人自2016年7月1日起及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3、被执行人孙洪春、王桂平、王桂俊、孙洪礼、潍坊明坤食品有限公司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被执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5、案件受理费3720元,公告费300元,以及执行费等费用均由被执行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3-24 |
发布时间 |
2020-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