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桂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728********18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鲁0782民初5431号
案号
(2020)鲁0782执6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诸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执行人王桂江、朱庆彩偿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140000元及截止2016年6月30日的利息30961.13元,共计170961.13元。2、被执行人王桂江、朱庆彩同时付清被执行人自2016年7月1日起及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3、被执行人孙洪春、王桂平、王桂俊、孙洪礼、潍坊明坤食品有限公司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被执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5、案件受理费3720元,公告费300元,以及执行费等费用均由被执行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3-24
发布时间
2020-06-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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