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901********16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104民初3841号 |
案号 |
(2020)鲁0104执5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李军于银行贷款清偿后五日内办理位于济南市槐荫区泰安路887号恒大雅苑18a号楼403室房屋的分户登记手续,被申请人济南恒大西区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予以协助办理;2、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李军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后五日内,将所有权转移登记至申请人张春华名下;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李军向申请人张春华赔偿已付房款利息损失,以5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27日起至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至申请人张春华名下之日止,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李军向申请人张春华赔偿律师费损失4万元;5、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李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6、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李军负担案件受理费10000元、保全费5000元;7、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3-31 |
发布时间 |
2020-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