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相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421********17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0723民初1155号 |
案号 |
(2020)甘0723执5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刘相军偿还原告甘肃临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60000元,利息16864.98元(利息计算至2019年3月20日),本息合计76864.98元,限被告刘相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自2019年3月21日后的借款利息按年利率10.35%计算至借款还清为止。案件受理费1722元,公告费400元,均由被告刘相军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3-17 |
发布时间 |
2020-06-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