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722********005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甘0821民初1025号
案号
(2020)甘0821执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泾川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平凉必创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周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曹富强沙石料款和机械租赁费265054.28元。案件受理费6026元,减半收取3013元,由被告平凉必创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泾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1-17
发布时间
2020-07-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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