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符桂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426********67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甘1123民初822号 |
案号 |
(2019)甘1123执7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渭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王焕焕于2018年10月31日前偿还定西市渭源县中信联盟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27000元(从2015年11月20日算至2018年2月20日),逾期还款利息(2018年11月1日至借款清偿之日)仍按月利率2%计付。二、金兆祥、符桂霞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王焕焕追偿。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735元,减半收取计867.5元,由王焕焕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渭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19-05-16 |
发布时间 |
2019-08-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