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文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624********02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1221民初398号 |
案号 |
(2019)甘1221执3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陈文军、李小霞于2019年4月21前共同偿还原告陇南市成县德盛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5000元及2019年4月分的贷款利息的咨询管理费1620元,共计6620元。二、由被告陈文军、李小霞于2019年5月31前共同原告陇南市成县德盛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剩余借款本金42000元贷款利息河咨询管理费(以借款本金42000元为基数,利息按1.2%每月、咨询管理费按1.8%每月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19-07-09 |
发布时间 |
2019-09-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