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六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921********36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3026民初10号 |
案号 |
(2020)甘3026执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碌曲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甘肃省安装建设集团公司支付原告董六顺工程款67446.86元。(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6200元,由原告承担3100元;被告承担31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五日内、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碌曲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4-28 |
发布时间 |
2020-06-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