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淑桂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426********5225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甘3001民初350
案号
(2018)甘3001执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作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胡淑桂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原告甘南州嘉元名酒世界有限责任公司五粮液专卖店货款12338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作市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18-05-22
发布时间
2018-09-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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