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想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424********22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甘3001民初376号 |
案号 |
(2017)甘3001执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孙想定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南藏族自治州分行借款本金60155元; (以上款项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孙想定限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南藏族自治州分行借款利息以及罚息;(利息及罚息数额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债务清偿之日。)三、被告来玉涛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被告孙想定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48元,由被告孙想定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17-05-17 |
发布时间 |
2017-1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