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昌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601********08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2627民初1026号 |
案号 |
(2018)黔2627执10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杨昌荣、黔东南方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杨天富借款本金606万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24%从2015年8月1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对已经支付的利息461200元应当予以扣除)。被告曾兴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案件受理费54220元,减半收取27110元,由被告杨昌荣、黔东南方圆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8-11-28 |
发布时间 |
2019-05-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