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袁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832********39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321民初3921号 |
案号 |
(2019)鲁1321执12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沂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山东沂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91371300ma3ccyehxm法定代表人:李永森,住沂南农商银行家属院,身份证号码372824196712065433地址:沂南县朝阳路34号被申请人:袁龙,男,1970年10月23日出生,沂南县砖埠镇双河村一组171号,身份证号码:372832197010233935;被申请人:朱祥芹,女,1969年1月26日出生,沂南县砖埠镇双河村一组171号,身份证号码:37283219690126452x;被申请人:袁玉锋,男,1994年11月14日出生,沂南县砖埠镇双河村一组171号,身份证号码:371321199411143916;被申请人:李迎田,男,1986年9月15日出生,沂南县大庄镇西桃花62号,身份证号码:371321198609015018;被申请人:李玉平,女,1987年11月3日出生,沂南县大庄镇西桃花62号,身份证号码:372922198711031066。申请事项我行诉被告袁龙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开庭审理并判决,(2018)鲁1321民初3921号法律文书已生效,但被告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我行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袁龙、朱祥芹、袁玉锋、李迎田、李玉平等共同立即归还在我行借款98796元及利息。特此申请!申请人:山东沂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沂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6-10 |
发布时间 |
2019-07-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