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01********0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新2301民初4132号 |
案号 |
(2019)新2301执14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孙涛于2018年8月23日前向原告昌吉市新驿商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增值税发票一张(发票出具单位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吐鲁番分公司,票面金额为219737.73元),并于2018年12月30日前向原告昌吉市新驿商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退还购油款80262元;如被告孙涛未按约定时间及要求向原告提供增值税发票,则须退还购油款80262元并承担税金31928元;二、本案案件受理费1272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孙涛于2018年12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昌吉市新驿商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9-05-14 |
发布时间 |
2019-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