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301********0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新2301民初4132号
案号
(2019)新2301执14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昌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孙涛于2018年8月23日前向原告昌吉市新驿商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增值税发票一张(发票出具单位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吐鲁番分公司,票面金额为219737.73元),并于2018年12月30日前向原告昌吉市新驿商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退还购油款80262元;如被告孙涛未按约定时间及要求向原告提供增值税发票,则须退还购油款80262元并承担税金31928元;二、本案案件受理费1272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孙涛于2018年12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昌吉市新驿商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昌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19-05-14
发布时间
2019-11-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