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袁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4125********02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322民初2547号 |
案号 |
(2019)豫0322执9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双方共同确认被告伊犁文华农机销售有限公司、袁锋现尚欠原告洛阳市博马农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货款1189407.2元,该款由二被告按如下方式连带向原告方清偿:于本协议生效后即行支付5万元,2019年8月30日前支付5万元,2019年10月30日前支付10万元,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40万元,2020年5月30日前支付10万元,2020年12月30日支付358407.2元,并在该期限同时给付原告洛阳市博马农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讼费损失13075元,就货款余款131000元的清偿问题由原、被告双方及担保人自行协商处理;二、担保人袁勇对本协议第一项确认的还款义务负连带清偿责任;三、如二被告及担保人未完满履行本协议第一项任何一期付款义务,则原告方有权就本案未清偿的全部货款要求二被告及担保人即时予以支付,二被告及担保人亦应以其时未清偿的货款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逾期利息至货款本金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四、原告方就其他诉讼请求予以放弃;五、案件受理费16150元,减半收取计8075元,申请费5000元,共计13075元,由原告洛阳市博马农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负担;六、其他双方无争执。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12-13 |
发布时间 |
2020-06-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