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省漯宝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74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122民初1869号 |
案号 |
(2019)豫1122执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颍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吴跃刚、河南漯宝实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郭曜瑋借款本金291万元及利息(利息应从2018年1月31日起按月息2%计算至借款清结日止),被告高弘德(高弘得)、刘风菊、徐红杰负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受理费34720元、保全费5000元(缓交),由被告吴跃刚、河南漯宝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颍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1-03 |
发布时间 |
2019-03-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豫1122执6号 |
立案日期 |
2019-01-03 |
执行法院 |
临颍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53172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跃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1227374207632 |
登记机关 |
漯河市临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临颍县繁城镇马井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