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省漯宝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74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122民初3209号 |
案号 |
(2019)豫1122执3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颍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南省漯宝实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史建国借款214000元及利息(104000元借款的利息自2017年5月5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0%计算,110000元借款的利息自2017年6月11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0%计算);二、被告吴跃刚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法院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10元,减半收取2255元,由被告河南省漯宝实业有限公司、吴跃刚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颍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3-05 |
发布时间 |
2019-03-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跃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1227374207632 |
登记机关 |
漯河市临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临颍县繁城镇马井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