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124********4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124民初4051号 |
案号 |
(2020)辽0124执10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法库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何伟给付原告霍兴林瓷砖款及利息共计38400元,此款于2020年1月8日前给付8400元,于2020年2月8日前给付5000元,于2020年3月8日前给付5000元,于2020年4月8日前给付5000元,剩余15000元于2020年5月1日前给付;二、原、被告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760元,减半收取380元,由被告何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法库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7-09 |
发布时间 |
2020-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