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劳长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721********44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721民初2228号 |
案号 |
(2020)桂0721执2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劳长林支付给原告劳汉国货款834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式:以834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从2019年1月1日起计算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00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劳长林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2-20 |
发布时间 |
2020-07-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