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韦佳恒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122********50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122刑初111号 |
案号 |
(2020)桂0122执9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韦佳恒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19日起至2020年8月18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交纳,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二、责令被告人韦佳恒退赔被害人尹育良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21 |
发布时间 |
2020-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