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柳泳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212********16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422民初274号 |
案号 |
(2020)桂0422执6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柳泳成、邱金花应共同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718486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从2020年1月16日起至还清本金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给原告柳建华,被告佛山市顺德区金为道家具有限公司负连带还款责任。案件受理费10986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549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柳泳成、邱金花、佛山市顺德区金为道家具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并径行支付给原告。上述款项,义务人应在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相关款项可交本院代管款帐户(开户行:藤县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户名:藤县人民法院,帐号:408612010106617936)转交权利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24 |
发布时间 |
2020-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