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申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523********470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甘0524民初811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甘0524执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武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杨申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余银保代为偿还的借款50000元;二、驳回原告余银保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杨申红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武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1-07
发布时间
2020-07-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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