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经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327********39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北海仲字第7-1373号裁决书 |
案号 |
(2020)鲁1327执8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海国际仲裁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李经鹏向申请人深圳博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15000.00元及利息675.00元;二、被申请人李经鹏向申请人深圳博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利息及违约金。四、本案仲裁费用300.00元,由被申请人李经鹏承担(申请人已预缴该仲裁费,本院不作退回,由被申请人经付申请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莒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06 |
发布时间 |
2020-06-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