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蔡华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582********0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582民初3587号 |
案号 |
(2019)闽0582执48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都市贵族酒业有限公司、都市贵族葡萄酒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蔡华锋、庄新国对第三人骏德(福建)酒业有限公司、泉州市泓润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尚欠原告泉州出口加工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租金636717.4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暂计至2018年2月28日为485987.60元;自2018年3月1日至还款之日,部分以629482.4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加收50%计算,另一部分以723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都市贵族酒业有限公司、都市贵族葡萄酒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蔡华锋、庄新国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骏德(福建)酒业有限公司、泉州市泓润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追偿。二、驳回原告泉州出口加工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05-27 |
发布时间 |
2020-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