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1282********20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辽0103民初11259号
案号
(2020)辽0103执25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东陵支行与被告王磊于2015年6月23日签订的《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二、被告王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东陵支行借款本金259 131.84元;三、被告王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东陵支行借款利息5 145.92元、罚息101.68元(截止到2018年6月12日,自2018年6月1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等,按法律及合同约定计算);四、如被告王磊逾期履行本判决书第二项、第三项,则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东陵支行对被告王磊、抵押登记的房产(坐落于沈阳市于洪区阳光路6号1-22-3,建筑面积80.65平方米)享有优先受偿权。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给原告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5 265元,公告费800元,由被告王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0-04-01
发布时间
2020-07-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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