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105********34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103民初7270号 |
案号 |
(2020)辽0103执32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斌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借款人民币66 785.70元、利息62 586.25元、罚息4 949.85元(截止2019年12月10日),并从2019年12月11日起按合同约定计算给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利息、罚息、复利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沈阳采渔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驳回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 410元,由被告负担1 244元,返还原告5 166元,保全费2 270元,公告费80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4-09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